行政法业务
1、接受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行政机关指派,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为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为行政机关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5、接受行政机关指派,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活动,参与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接受指派或委托,参与行政机关聘用员工,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参与相关法律事务谈判、法律文件签订等工作;
7、为行政机关及其它当事人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
8、承办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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