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人民法院诉讼费速算法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比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万元的,每件交50元 ;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2.0%+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1.5%+13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1.0%+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0.9%+4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0.8%+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0.7%+1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6%+21800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0.5%+41800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 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其他类型案件收费标准
1 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1000元 ;
2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 劳动争议案件 10元
4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每件交纳100元
5 其他行政案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100元
四、执行案件收费标准
1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500元
2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1.5%+100元
4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标的额×1%+2600元
5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0.5%+27600元
6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0.1%+67600元
五、诉讼保全案件收费标准
1 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 超过1000元---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1%+20
3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标的额×0.5%+520 最高限额5000元
六、特别程序收费标准
1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2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3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4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受理费减免的特殊规定
1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