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随笔:毒品辩护和普洱茶
发布时间:
2025-10-14 09:07
这两个词放在一起,看起来就风马牛不相及,但对我而言,正是一次毒品辩护而结识了普洱茶。
委托辩护
2015年6月份,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来自于东北,我问什么事,他说,他弟弟朱辉因为运输冰毒(甲基苯丙胺)罪被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想找律师代理二审,我说我在烟台,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他说从网上看到的,听完他对案情的简单介绍,我也谈了自己的观点,总之,没有什么信心,因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000克以上基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云南一般4000克上就应该判处死刑,他运输甲苯丙胺15780克即30多斤,很难找到辩点,被告人朱辉的哥哥没有过高的要求,只要留条命就知足了。我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很快,在烟台见面并签订了委托手续。
奔赴云南
由于当事人朱辉不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西刑初字第113号刑事判决已经上诉了,我只需要阅卷会见即可,没过几天坐上了前去云南的航班。下飞机后,坐了一辆出租车,恰巧司机也是烟台人,自然亲切一点,他一个劲的问家乡的变化,多年在外奔波,也没有回老家看看,双方互留了名片。
很快走进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办公庭,问哪个是牛法官,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站了起来,你是曲律师吗?卷宗在我这,你看看吧,客套了一番,便用相机拍照,卷宗并不厚,也就一百多页,很快就拍照完毕,打完招呼便匆匆离开了,打印出来这些卷宗材料之后,又乘坐飞往西双版纳的航班。
夜晚的景洪市,静谧,路上行人不多,普洱茶、红木、玉器是这个小城市的特色,无心欣赏美景,一个人待在房间细心阅卷,寻找案件突破口。
第二天,雇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景洪市看守所,认识这个黄姓师傅,开启我普洱茶之路,他语言不多,我也咨询一些普洱茶知识,到了看守所,见到了身材魁梧的朱辉,表情凝重,心事重重,我就知道他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提心吊胆,除了探讨案情,便是安慰了,没有几个人能够看淡生死,面对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朱辉还是寄托于二审改判,希望律师搏一下。要知现在,何必当初,悔恨已经无法形容。
二个多小时的会见结束了,我没有受到啥影响,毕竟第一次来云南,迫切需要了解普洱茶,也想购买,在基诺山寨 ,买了一点普洱茶,往回走的时候,发现路旁还有普洱茶厂,购买了一大堆,花了很多钱,算交了学费吧,被骗也在情理之中,这是后话。
黄师傅问我懂普洱茶吗,我说不懂,也不会分辨好坏,那时候还不会区分普洱生普和熟普,跟着黄师傅来到了他女儿开的普洱茶店,面积不大,井井有条,我像一个学生,请教了很多普洱茶的知识,耐心细致,对我而言,似懂非懂。
这就是机缘巧合,认识黄小姐夫妻 ,算是我普洱茶之路的开端吧,虽然起初被路边茶厂欺骗,但黄小姐可真是个实在人,夫妻二人做生意非常讲诚信,即使买到了她家的茶,感觉不好,也可以退货,因此,我就成了她家的客户,经过几年的不断努力,又是买书学习,又是去茶厂学习,还去茶山,与茶农同吃同住,摘茶加工茶也不含糊,如果现在,几乎没有人能在普洱茶方面欺骗我,现在,我一般喝老班章、弯弓和薄荷塘等名山的茶,虽然有点贵,口感没得说,绝对算是普洱茶中的战斗机。
没有朱辉运输毒品案件,也许我没有机会认识普洱茶,喜欢普洱茶,爱上普洱茶。
2015年10月,如期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到了法庭,我才知道还有一名辩护律师,是一审的法律援助律师,为了不冲突,我问他,你的观点和一审一样吗?回答一样的时候,我说,我做第一辩手吧,因为一审的观点很难让云南省高院改判,他欣然同意,我真的感谢李律师的理解。
我办理的毒品案件不算少,至今再没有辩护过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冰毒)15780克以上数量的,法庭上,我宣读了36页纸的辩护词,宣读的时候,还不忘对某些地方详细解释,整个法庭其它环节推进速度很快,唯独我辩论的时间很长,计两个半小时,回忆起来,很感谢牛法官,从没有打断我的辩论,一气呵成,不像某些刑事法官,时间紧张,讲一下重点,法官会仔细看辩护词等,根本不喜欢律师长篇大论,这也是一直感谢牛法官的理由。
就这个案件而言,原审卷宗存在三个弱点,第一,起初抓了两人犯罪嫌疑人,因为证据问题,这两个人不予逮捕,直到本案开庭的时候也找不到这两个嫌疑人了,否则,我的当事人必死无异。第二,起诉书指控朱辉运输毒品,可公安机关的卷宗显示,没有找到朱辉的行车轨迹,既然是从缅甸运输过来的,没有行车轨迹,运输毒品存疑,朱辉还算是经验丰富的人,没有承认运输的相关事宜,只是说,不知道车库木板夹层有毒品。第三,在车库抓的朱辉,应该按照非法持有毒品定罪量刑。
从云南归来后,心中忐忑不安,担心自己做了无效辩护,对不起当事人,每每想起他无助而渴望生命的眼神,无奈,我两次与牛法官电话沟通,探讨案情,每次都在半个小时以上,再次感受到牛法官的耐心和认真,为稳妥起见,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写了一封信,信的题目就是‘刀下留人’。长谈了这个案件不宜维持原判的很多理由。
等待总是很苦,2015年12月下旬,收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云高刑终字第1209号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处朱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收到判决书,我并没有再去景洪看守所会见朱辉,也不知他收到二审判决的心情,我想,一定很知足吧,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也算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现在,几乎天天喝普洱茶,也经常在茶室内摆弄自己的普洱茶,普洱茶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不可或缺的,偶尔也会想朱辉这个案件,因为这个案件,让我认识了普洱茶,爱上了普洱茶。
人就是这样,仅仅一次毒品辩护,就改变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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