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原告重新起诉 一二审法院又支持原告诉求,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边界探讨
发布时间:
2023-12-07 15:15
案情简介
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廒上村刘广才自1988年开始内部责任制承包龙口市廒上冷藏厂(以下简称廒上冷藏厂),该厂属于村委下属单位,集体企业,直到2005年年底,刘广才由于和村书记闹矛盾,无法继续经营廒上冷藏厂,便在2005年年底离开了。2003年,刘广才儿子成立了龙口市胜达食品冷藏厂(以下简称胜达冷藏厂),胜达食品冷藏厂是私人企业,属刘广儿子刘春胜个人所有,与廒上冷藏厂性质完全不同,胜达冷藏厂在2006年开始建设厂房、购买设备,2006年年底开始经营杀鸡业务,原告李某武在2005年卖若干鸡给廒上冷藏厂,并在廒上冷藏厂宰杀,由于廒上冷藏厂在2005年年底之后,无人经营,支付鸡款成了问题,李某武随即起诉胜达冷藏厂, 2019年12月26日,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681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 2005年年底前的鸡款不是胜达冷藏厂购买,所以,李某武主张的2005年年底前的鸡款诉讼请求被驳回。
李某武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7月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6民终2456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武不服终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山东省高院(2021)鲁民申942号民事裁定驳回李某武的再审申请。 胜达食品厂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事情的发展总是让人意想不到。
李某武以同样的事实,相同的理由,就相同的鸡款再次起诉到龙口市人民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了一次, 2021年5月19日,龙口法院作出(2020)鲁0681民初4497号民事判决,支持了李某武的诉讼请求,与原一审判决结果相反,2022年11月4日,烟台市中级法作出(2022)鲁06民终352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胜达公司不服一二审判决,提出再审请求,2023年8月8日,山东省高院作出了(2023)鲁民申5686号民事裁定,驳回再申申请。
山东高院两次驳回再审申请,一点也不稀奇,惯性使然,那么,这样的做法合法还是违法?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让我们从法律角度阐述这个问题。
重复起诉是指相同的当事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重复起诉不予受理是现代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源于罗马法中的“一案不二讼”制度和“诉权消耗理论,该理论认为所有的诉权都会因诉讼系属而消耗,对同一诉权,不允二次诉讼系属,诉讼系属是指因为诉的提起,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就有争议的法律关系受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的状态。在诉讼已经发生诉讼系属后,到诉讼终结的时候止,称为在诉讼系属中。
在重复起诉的情况下,诉的主体、诉的客体(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诉的原因事实均相同,可以得出前诉与后诉属于同一个的结论。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解决。例外情形是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并不意味着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准许原告撤诉,仅表明法院同意原告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告有权以同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该条款规定十分明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了申请再审,别无他法,当然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另外,还有特例,《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回归本案,如果原告认为一二审及再审生效判决错误,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综上,从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来看,只有三种情形的生效案件可以重新起诉,那就是撤诉、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其它生效案件不允许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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